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局:
為鼓勵企業開發新產品,加快促進我區工業產業轉型升級,經研究,2016年繼續開展工業新產品認定補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
廣西工業新產品補助對象為獲得工業新產品認定并在廣西新產品推介和交易平臺自主發布信息的企業。
(一)工業新產品(以下簡稱新產品)是指采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研制、生產的全新產品,或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某一方面比原有產品有明顯的改進,從而顯著提高了產品性能或擴大了使用功能的新產品。
(二)下列產品不屬于新產品:
1.僅對原產品在美學上(如表面顏色、圖案、包裝等)進行改動而形成差異,以及在技術上只有較小變化的產品;
2.傳統手工藝品;
3.國家產業政策禁止、淘汰或限制的產品;
4.單位產出能耗高或污染環境的產品;
5.進口散件組裝或采購散件代工生產(OEM)的產品。
二、申報條件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工業企業,可申請新產品補助:
(一)申報單位必須是在廣西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
(二)新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需要通過國家或自治區有資質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的檢測;
(三)新產品必須在自治區范圍內生產。屬于國家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必須具有相關主管部門生產許可證;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認證的,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四)新產品在全區范圍內屬首次開發成功并已實現經濟效益,技術水平和產品性能較高,且無知識產權糾紛;
(五)新產品需由自治區、市有關部門立項或企業自主立項驗收,并已在2年內投產。
(六)新產品已實現銷售收入200萬元以上。
三、申報和認定程序
(一)企業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委提交新產品補助申請材料,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行文報送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
(二)經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組織專家審查后,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符合條件的新產品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核發《廣西工業新產品證書》,納入《廣西新產品推薦目錄》,向社會公布。
四、申報材料要求
(一)自治區、市有關部門驗收通過的新產品按照附件2要求編寫材料,須提供:
1.自治區、市有關部門頒發的新產品驗收證書;
2.新產品銷售合同或發票;
3.年度財務會計報表。
(二)企業自主立項、驗收的新產品按附件3要求編寫材料,須提供:
1.企業的項目立項文件和驗收材料。驗收材料應包括工作總結,技術總結,驗收證書(意見),國家或自治區有資質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出具的產品主要技術指標檢測報告等內容;
2.科技查新報告;
3.新產品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相關證書;
4.新產品銷售合同或發票;
5.企業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稅務登記證;
6.年度財務會計報表;
五、補助標準
對經自治區審核公布,并由企業在廣西新產品推介和交易平臺自主發布信息的新產品,每個產品自治區財政補助2萬元,同一企業最高補助20萬元。補助資金全部用于獎勵企業新產品開發人員。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局組織本市企業進行申報、審核及匯總;并于6月28日前將《2016年自治區工業新產品補助匯總表》(附件1)、正式文件及申請材料(一式兩份)上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
(二)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組織專家對各市上報材料進行審查,并將擬認定新產品名單向社會公示。
七、其他
(一)2015年已獲得認定補助的新產品不能重復申報。
(二)參與審核的有關人員未經權利人許可,不得披露、使用或轉讓其技術和商業秘密。
(三)公布的新產品,若發現有弄虛作假、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收回《廣西工業新產品證書》,自治區財政廳收回補助資金。
聯系地址:南寧市民族大道113號工信大廈602室
聯系人:阮海瓊(自治區工信委科技處)0771-8095279
農艷艷(自治區財政廳企業處)0771-5330626
附件:1.2016年自治區工業新產品補助匯總表
2.自治區、市有關部門驗收通過新產品補助申請材料
3.企業自主立項、驗收新產品補助申請材料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2016年4月12日
附件:關于做好2016年工業新產品認定補助工作的通知
為鼓勵企業開發新產品,加快促進我區工業產業轉型升級,經研究,2016年繼續開展工業新產品認定補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補助對象
廣西工業新產品補助對象為獲得工業新產品認定并在廣西新產品推介和交易平臺自主發布信息的企業。
(一)工業新產品(以下簡稱新產品)是指采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研制、生產的全新產品,或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某一方面比原有產品有明顯的改進,從而顯著提高了產品性能或擴大了使用功能的新產品。
(二)下列產品不屬于新產品:
1.僅對原產品在美學上(如表面顏色、圖案、包裝等)進行改動而形成差異,以及在技術上只有較小變化的產品;
2.傳統手工藝品;
3.國家產業政策禁止、淘汰或限制的產品;
4.單位產出能耗高或污染環境的產品;
5.進口散件組裝或采購散件代工生產(OEM)的產品。
二、申報條件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的工業企業,可申請新產品補助:
(一)申報單位必須是在廣西區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工業企業。
(二)新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需要通過國家或自治區有資質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的檢測;
(三)新產品必須在自治區范圍內生產。屬于國家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必須具有相關主管部門生產許可證;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認證的,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四)新產品在全區范圍內屬首次開發成功并已實現經濟效益,技術水平和產品性能較高,且無知識產權糾紛;
(五)新產品需由自治區、市有關部門立項或企業自主立項驗收,并已在2年內投產。
(六)新產品已實現銷售收入200萬元以上。
三、申報和認定程序
(一)企業向市工業和信息化委提交新產品補助申請材料,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委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后行文報送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
(二)經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組織專家審查后,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符合條件的新產品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核發《廣西工業新產品證書》,納入《廣西新產品推薦目錄》,向社會公布。
四、申報材料要求
(一)自治區、市有關部門驗收通過的新產品按照附件2要求編寫材料,須提供:
1.自治區、市有關部門頒發的新產品驗收證書;
2.新產品銷售合同或發票;
3.年度財務會計報表。
(二)企業自主立項、驗收的新產品按附件3要求編寫材料,須提供:
1.企業的項目立項文件和驗收材料。驗收材料應包括工作總結,技術總結,驗收證書(意見),國家或自治區有資質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出具的產品主要技術指標檢測報告等內容;
2.科技查新報告;
3.新產品專利、軟件著作權等相關證書;
4.新產品銷售合同或發票;
5.企業營業執照、法人登記證、稅務登記證;
6.年度財務會計報表;
五、補助標準
對經自治區審核公布,并由企業在廣西新產品推介和交易平臺自主發布信息的新產品,每個產品自治區財政補助2萬元,同一企業最高補助20萬元。補助資金全部用于獎勵企業新產品開發人員。
六、工作要求
(一)各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局組織本市企業進行申報、審核及匯總;并于6月28日前將《2016年自治區工業新產品補助匯總表》(附件1)、正式文件及申請材料(一式兩份)上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
(二)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財政廳組織專家對各市上報材料進行審查,并將擬認定新產品名單向社會公示。
七、其他
(一)2015年已獲得認定補助的新產品不能重復申報。
(二)參與審核的有關人員未經權利人許可,不得披露、使用或轉讓其技術和商業秘密。
(三)公布的新產品,若發現有弄虛作假、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的,由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收回《廣西工業新產品證書》,自治區財政廳收回補助資金。
聯系地址:南寧市民族大道113號工信大廈602室
聯系人:阮海瓊(自治區工信委科技處)0771-8095279
農艷艷(自治區財政廳企業處)0771-5330626
附件:1.2016年自治區工業新產品補助匯總表
2.自治區、市有關部門驗收通過新產品補助申請材料
3.企業自主立項、驗收新產品補助申請材料
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
2016年4月12日
附件:關于做好2016年工業新產品認定補助工作的通知